首页 董事会 功能性委员会 内部稽核 公司重要规章
111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独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姓 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备注
独立董事
贾坚一
5
0
 100 %
 
独立董事
胡为善
5
0
 100 %
 
独立董事
陈来助
4
1
   80 %
 
独立董事
江行全
5
0
 100 %
 
 
1、第二届第九次审计委员会(111224)
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
审计委员会
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本公司110年度财务报告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本公司1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修订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2、第二届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111622)
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
审计委员会
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为未来营运发展之需要,拟与暐顺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龙潭厂厂房土建工程合约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3、第二届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111728)
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
审计委员会
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本公司111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4、第二届第十三次审计委员会(1111027)
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
审计委员会
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112年度财务及税务签证会计师委任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其他无未经审计委员会通过,而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议决事项之情形。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
一、本委员会应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1.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2.定期评估并订定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二、前项所称之「薪资报酬」包括现金报酬、认股权、分红入股、退休福利或离职给付、各项津贴及其他具有实质奖励之措施。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包括贾坚一(召集人)、胡为善、陈来助及江行全等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关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召开情形,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最近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
 
111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独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姓 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独立董事
贾坚一
2
0
100 %
 
独立董事
胡为善
2
0
100 %
 
独立董事
陈来助
2
0
100 %
 
独立董事
江行全
2
0
100 %
 
 
 
1、第四届第五次薪资报酬委员会 (1110224)
议案内容
决议情形
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拟定本公司经理人111年度「关键人才激励奖金搭配员工持股信托方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110年度酬劳分配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本公司经理人担任全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110年度之报酬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本公司经理人110年度员工酬劳分配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拟定本公司经理人111年度薪资调整方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拟定本公司经理人11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2、第四届第六次薪资报酬委员会 (1111027)
议案内容
决议情形
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拟定本公司关键人才激励奖金及员工持股信托制度及本公司110年度111年度关键人才激励奖金搭配员工持股信托方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不适用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胡为善  独立董事
V (召集人)
V
贾坚一  独立董事
V
V (召集人)
陈来助  独立董事
V
V
江行全  独立董事
V
V